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1-03 14:06:48  发布人: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豫知〔202271号)和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工作相关规定,拟于近期对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形式

一般项目采取材料审查方式结题,由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出具结题意见。重点项目采取材料审查和现场答辩方式结题,由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的同时,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综合出具结题意见。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结题条件

(一)已完成申报书约定的任务;(二)申请结题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1.已完成申报书约定的任务;2.至少有一项项目研究成果应用,成果应用为厅局级(含)以上。3.项目完成单位或人员对验收申请书内容无异议;4.项目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5.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三、提交材料

1.《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

2.《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

3. 详细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

4. 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5. 项目研究报告精华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1.5万字,四号仿宋字体,行距28磅排版。研究报告精华版约5000,突出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建议对策。

(二)所有纸质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印装订,报送一份。装订顺序依次为:《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详细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研究报告精华版单独装订,报送一份。结题材料不完整的不予结题。

(三)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项目结题工作,确保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于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承担者及承担单位,将纳入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黑名单”,取消此后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相关项目申报项目资格,并按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四)结题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邮箱zhangxy625@163.com。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处411室,联系人:王老师,0371-86650230。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4110日。

附件1: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2: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结项报告(模板).doc


                           科研处      

                    202413

核发:科研处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